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 罗先宇)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围绕“婚恋—生育—托育—养育—教育”全链条,提出系列务实举措,助力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该《措施》自10月21号发布起实施,有效期5年。
在婚恋支持方面,《措施》明确鼓励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将职工的婚假延长至20天;有条件的地方可向新婚夫妻发放结婚红包或消费券。
生育保障领域,湖南将强化助产服务供给,要求常住人口30万以上县市区至少有2家、30万以下至少有1家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助产服务。开展生育友好医院建设,改善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体验。椎管内麻醉(无痛分娩)被纳入医保甲类诊疗项目,个人自付比例降至0%,力争实现“全天候”无痛分娩。
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至188天;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和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依法落实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
托育服务供给是《措施》的重点之一。湖南将加快建设公办托育服务网络,推动新建居住区按“每千人口10个托位”标准配建托育设施,未达标的已建成居住区需通过改建、租赁等方式补齐短板。
《措施》还将辅助生殖技术、先兆流产治疗等纳入医保报销,要求医疗机构开设孕产妇心理健康门诊,为0—6岁儿童建立健康管理档案,全方位筑牢生育友好保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