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 李璐 临湘台 曾苗)3月7日,临湘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元某庆、元某根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亮剑非法捕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应邀观摩庭审。
去年1月8日至1月10日,元某庆、元某根在禁渔区黄盖湖水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野生鲫鱼、麻鲢等共计约118.5公斤。他们的行为影响了黄盖湖鱼类资源的生物多样性,危害水域生态系统的稳定及安全,损害了公共利益。
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事实及诉讼请求予以确认,一审宣判元某庆、元某根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共同赔偿生态环境和水生生物资源损失10000多元。下一步,法检两院将继续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合力守护绿水青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