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 李璐)“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劳动权的核心内容。可是辛苦工作后却拿不到钱,甚至是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的情形时有发生。今天的《检察官以案释法》专栏,我们来听一听检察官教您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去年,南湖新区某建筑工地拖欠801名农民工工资2400多万元。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开启讨薪绿色通道,依法支持起诉。八天时间内,农民工顺利拿到了被拖欠10个多月的工资。检察官提醒,企业若不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将会被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住建部门纳入失信黑名单,直接影响到企业招投标、信贷等业务开展。
岳阳楼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黎冰洁:若经法院判决仍不支付的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也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企业的发展、法定代表人的日常出行和子女入学等。情节严重的话,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面临七年有期徒刑。
检察官介绍,当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侵犯合法权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时,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者投诉,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向法院起诉或申请支付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