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广电全媒体讯(记者 罗远 周丞 通讯员 王嵘)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始终保持严的总基调,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又践行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有温度”的执法,助力企业绿色发展。
环境影响评估具有判断功能、预测功能、选择功能和指导功能,能有效预防和控制企业落地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在今年10月的一次执法检查中,市、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发现,位于城陵矶新港区的这家高新企业存在“未批先建”违法行为。经调查发现,该企业在加速项目落地的过程中,由于报批人员变更造成报批程序违法,并没有对环境造成危害后果,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免罚事项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决定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城陵矶新港区某企业前期负责人 刘进财:感受到了这边(岳阳生态环境部门)政策上的温度,免予处罚而且金额还不算小,所以我们企业对生态环保局这边打心眼里感激。我们以后也多学习一些生态(保护)方面的知识,了解当地的政策,尽量少给政府(部门)添麻烦。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全力打造企业高质量发展“软环境”,对符合免罚轻罚条件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或从轻处罚;将全市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并实施动态更新,非必要不打扰;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监管要求,最大程度减少重复执法。
今年以来,全市办理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免罚案件31起,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63个,免罚金额达890万元。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许洞明:持续落实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制度,切实以柔性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全过程,用有温度、有力度、有精度的生态环境执法,去护航企业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